来源:http://www.zhongqintongnanlawyer.com 发布人:潼南律师 日期:2016-7-13 11:12:47 浏览:27 次
上市公司因弄虚作假被处罚的事件屡见不鲜,但因此受损的股民却很少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很多法律界人士曾坦言,股民维权比炒股赚钱还难。但在过去一年,以佛山照明案为标志,几乎迎来了中国股民大规模维权的爆发,相对于过往维权多以失败告终的尴尬,2014年一些案件的一审胜诉也开始让众多股民看到了希望。
尽管如此,在股民维权路上,依然存在着耗时长、赔偿少、地方保护主义泛滥等诸多难题,即将修订的《证券法》或将为中小股民的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股民开始大规模维权
4月23日,像往常一样,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接到一位股民的咨询,“2004年我买了东盛科技(现改名叫广誉远)的股票,一共四千股,到现在十多年了刚知道这股票索赔的事儿。现在还能参加要钱吗?”
臧小丽回复,这个案子她们2012年底就办结了,现在诉讼期早过了。
“知道得太晚真还不如不知道,电话那头股民听了直后悔,所以说,维权需及时,索赔莫过期。”臧小丽说。
这差不多是中国股民维权的现状:大部分受损失的股民往往不知道还有维权这一说。
“绝大部分股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他们不会去关注《证券法》和最高法院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也不知道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自己遭受损失可以依法索赔。”臧小丽说。
钱芳(化名)是一位老股民,她从2003年大学毕业后就开始炒股,她原来并不知道维权这一说,直到有一次在网上无意中看到律师征集紫鑫药业的维权信息才知道。
“在网上看到律师的征集令后,才知道紫鑫药业早就公布了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之前虽然有关注,但没有想过索赔什么的,后来律师说,维权并不麻烦,只要将委托资料寄给律师就行。”钱芳告诉记者,最让她放心的是,几乎不会产生前期费用,“律师费是打赢了官司再给。”
2003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实施,对虚假陈述的诉讼时效、管辖法院、认定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真正起诉上市公司的股民还是少数。
在2012年凤凰网发起的“股民维权现状调查”中,问卷显示,在4655名股民中,高达87%遇到过虚假陈述、内部交易、操纵股价的个股。而63% 的股民选择割肉了结,22%持股观望,仅有不足10% 的股民尝试过维权,但最终真正获得索赔的仅有1% 。
据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统计,从2003年至今,有一百余家因虚假陈述被处罚或被制裁的上市公司被诉,约有16000名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索赔,涉诉标的额约16亿元,但其中第一大案东方电子案的原告就接近7000名,占了将近一半。
“目前,正在审理中的佛山照明案位列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三大案(原告2300余人,索赔金额约3.3亿元),从原告人数、索赔金额、社会影响、后续案件等方面来看,佛山照明案标志着股民大规模维权时代的到来。”厉健表示,他在2003年曾代理过被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的东方电子案。
不赢官司律师不收费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从2003年到2014年11年间,大规模股民维权多以失败告终。
不过这种状况在2014年得到了改善,这一年证券维权案如股民起诉佛山照明、绿大地、华鑫股份等案件等,至少一审都是股民胜诉,虽然目前法律程序还没有走完,但还是让不少股民看到了希望。
“相比前些年,虚假陈述案件胜诉率有所提升,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不断深入,法院对证券投资者保护力度有所加强,例如,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立案登记制等,其次,新闻媒体对投资者依法维权引导和案件审判舆论监督功不可没。”厉健告诉记者。
臧小丽律师也有同样的感受。从2008年至今,臧小丽已经帮上百股民起诉过十几家上市公司,她坦言,这几年立案应该是越来越容易了,打赢官司越来越容易了,现在至少能保证七八成的胜率。
七八成的胜率,也让越来越多的律师愿意涉足证券维权领域,因为目前绝大多数证券维权律师都是采用风险代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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